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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草案】

發布時間: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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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和《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16〕18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推進城市全面轉型振興和高質量發展,打造現代化沿海經濟強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遼寧省和東北地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深入推進東北振興戰略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新時代全面振興。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尊重城市文化脈絡,以“繡花”功夫提高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現代化文明之城,全力爭創全國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標

全面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發展質量,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城鎮布局科學協調,城市功能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完整,管理效能大幅提高,環境清潔優美,人居舒適便利,建設實力營口、活力營口、禮德營口、宜居營口、幸福營口、平安營口。發揮重要節點(省域副中心)城市作用,進一步突顯營口在國家共建“一帶一路”和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中的戰略地位,將營口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東北先進制造基地、國家港口型樞紐城市和環渤海休閑旅游中心。

二、突出規劃引領,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

(三)優化國土空間結構

突出空間規劃戰略引領,堅持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確定城市規模,統籌布局城鎮、農業、生態三大空間,以“兩核兩帶”的國土空間格局引領全域發展,嚴格執行和落實“三條控制線”管控要求,形成城鄉統籌、陸海共治、區域協調、產城融合的空間布局體系。以“港產城融合發展”和“遼河文化產業帶”建設為戰略引領,大力提升北部城區綜合服務功能,將大石橋打造成為市域副中心城市、世界級鎂質材料產業基地、營口港臨港配套中心。推進蓋鲅同域化、一體化發展,全面優化南部城區公共基礎設施,提升城市發展能級,促進交通互聯互通、資源共建共享,打造蓋州市市域副中心城市,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四)融入區域發展格局

強化與國家重點戰略區域、對口合作城市互動發展,主動對接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建設對口合作重點園區。積極參與遼寧沿海經濟帶和深度融入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加強與周邊區域協同配合,統籌重大交通基礎設施、產業經濟、生態空間等綜合布局,深化港口合作與產業聯動,著力提升營口樞紐的國際和區域連接度,全面增強營口綜合競爭力。借助沈陽、大連“雙核”牽動輻射作用,在沈陽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大連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過程中發揮節點空間優勢。

(五)完善城市生態功能

嚴守城市生態底線,構建城市綠化體系,實施封山育林、沿海防護林工程,增強水源涵養功能,建設擴充城市生態容量和承載城市生態文化的重要區域,打造營口特色農業基地、觀光旅游基地和東部生態屏障。踐行生態文明理念,構建總體生態格局,加快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項規劃編制,推進植被覆蓋率穩步提升、廢棄采坑礦山治理和海洋生態系統修復,推動全市水系連通和綠化工程建設,打造河湖綠色生態廊道。實施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不斷優化城市綠地布局,結合綠化廊道、河海岸線、城市水系建立城市綠道系統。統籌國家森林城市建設,補足短板,完善城市公園綠地系統,構建綠量充分、布局均衡、層次合理的城市生態空間格局。強化海洋生態保護,科學劃定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和海岸線,實施自然岸線保護,強化優質自然岸線和親海岸線保護,推進海岸線整治修復。

(六)提升城市功能品質

加強城市重點空間規劃建設,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基礎上,注重城市品質和內涵的打造,具體落實《“遼河文化產業帶”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營口市大遼河沿岸地區綜合規劃設計總體方案及行動計劃》實施“老港”“老街”“老廠”歷史遺產改造,高品質規劃建設城市公共空間和文化創意空間,推進“四館一中心”規劃設計,打造城市“會客廳”。完善大遼河西段岸線區域功能,加強停車場、公共衛生間、綜合服務點、亮化、垃圾桶等設施配套需求,加快推進大遼河東段生態景觀提升,統籌考慮城市路網連通、跨河橋梁、駁岸碼頭、市政管網、智慧城市等設施建設和配套基礎設施優化升級,增強基礎設施服務能力,提升城市品位。加強對大遼河沿線重點片區改造提升的統籌推進,高標準規劃老港文創商務片區、老城文化風情片區和灣區產業轉型片區,打造城市更新示范區;促進北部田園農旅休閑基地、永遠角生態修復示范基地、四道溝漁港小鎮、西海岸候鳥灣等郊野生態空間建設,注入現代都市休閑農業、旅游度假、生態體驗、創新空間等新業態、新功能,增強生態區域的游賞性和互動性,把營口河海資源優勢轉化為城市核心競爭力。

(七)促進港產城融合發展

有效落實《營口市“港產城”融合發展規劃》,統籌資源配置,推進港、產、城三者空間整合、功能融合,構建“一核引領、三區示范、多區聯動”的港產城融合發展新格局。推進以“蓋鲅同城”為主體的港產城融合發展核心區建設,形成“公鐵水空”多式聯運大樞紐、高端產業集聚地、宜業宜居濱海樞紐新城。積極開展仙人島臨港新型能源化工集聚示范區、遼河歷史文化和科技創新融合發展示范區、北海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濱海旅游康養示范區規劃建設,緊密結合港口要素,聯絡三大港區周邊產城要素,形成既有內部閉環又有外部強聯的高質量發展單元。促進自貿區、沿海產業基地、大石橋經濟開發區、南樓經濟開發區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推動多板塊聯動發展、協調互補,形成融合發展的重要支撐。

三、加強規劃管理,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支撐體系

(八)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體系

全面落實“多規合一”,建立營口市三級三類規劃編制體系和審批體系,在市、縣(市、區)、鄉鎮(涉農街道)“三級”和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三類”法定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基礎上,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規劃編制體系,以及嚴格規劃審批管理。加快推進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規劃全過程,謀劃城市發展,強化規劃市級統籌和實施傳導機制,增強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系統性。注重詳細規劃編制,劃定管控邊界,布局管控分區,細化管控指標,形成“空間+指標”的全域管控實施措施,確保規劃精準精細落實。進一步加強并提速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審工作,實現營口主城區和鲅魚圈區控規全覆蓋。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基礎,加強環境保護、海洋利用、地下空間、人民防空等專項規劃編制,統籌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和協調,合理配置空間資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實施專項規劃編制年度計劃。規范村莊規劃編制和審批機制,實施村莊規劃數據統一入庫管理。

(九)提高規劃編制和設計質量

結合行政區劃和重點功能區,進一步完善主城區控詳規劃單元劃分,開展重點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優化工作;依據控規調整方案和規劃審批數據,建立實施聯動機制,動態更新全域控詳規劃。引進高水平設計團隊參與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作用,加強對各類規劃及新改建重要建筑設計方案的審查。完善專家評審制度,研究建立省內、地方知名專家庫,根據項目專業類型和進展階段,強化專家在項目論證、評審、決策中的把關作用,提升規劃編制質量和可操作性。踐行“人民城市”理念,發揮公眾參與在城鄉規劃制定中的積極作用,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城市建設制度與渠道,堅持問需于民、問計于民,調動群眾智慧,形成多方共建共治合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十)建立規劃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

推進“一張藍圖”編制,建立統一標準、統一空間、整合規劃、完善機制的“多規合一”改革模式,統籌全域空間坐標、規劃制圖標準,完成以控詳規劃為基礎的全域工作底圖,逐步有序整合各專業部門專項規劃數據,避免“規劃打架”問題,為規劃管理等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支撐。規范規劃決策機制,嚴格執行《營口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章程》。強化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城市建設的管控作用,制定控詳規編制、調整,規劃設計條件制定等規范化流程體系,加強項目選址規劃管理,完善規劃管理科學決策依據,制定營口市城鄉規劃管理規定。建立城鄉規劃技術標準體系,出臺營口市規劃技術規定,提高規劃設計規范性。

(十一)依法執行城鄉規劃,健全實施監督體系

充分發揮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的戰略引領和剛性控制作用,加強城鄉規劃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力度,保證規劃的嚴肅性,凡是經依法批準的城市規劃,必須嚴格執行,堅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明確審批與監管實施主體及監督內容,全面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實現管理部門日常巡查監管全覆蓋,切實發揮各方的監督作用,構建權責清晰的行政監督運行體系,科學制定規劃實施行政監督管理制度及實施辦法。健全國土空間規劃監測機制,整合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加快建設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嚴格三條控制線監測監管,加強對國土空間全域、全要素管控有效利用輿論宣傳手段。完善社會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和公眾的力量,強化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加強對城市違法建設的整治,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域,不得進行建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對違反規劃的行為嚴肅追究問責。

四、傳承歷史文化,塑造城市時代特色風貌

(十二)全面開展城市設計

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強化總體規劃層面城市設計引導,構建“總體-重點地區-核心地段”的三級城市設計體系,優先開展城市公共中心、歷史文化街區、文化創意街區、景觀路、重要出入口等重點區域城市設計編制工作,為規劃審批提供技術支撐,逐步實現城市新區和規劃建設區域城市設計全覆蓋,將城市設計理念和方法融入各層次城市規劃,通過城市設計統籌建筑布局,協調城市景觀,編制城市天際線、色彩、夜景照明、水系連通、河岸景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等專項規劃,創建富有特色的城市風貌,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影響力。單體建筑設計方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方面必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各類城市設計均應形成導則,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強規劃管理,制定城市設計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完善城市設計配套技術標準,探索城市設計“法定化”。

(十三)加強建筑設計管理

深入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加強對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層建筑設計管理。針對城市公共中心、歷史文化街區的建筑項目和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的改造項目,注重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時代風貌相結合,優選原創設計。鼓勵開展國內外建筑設計方案征集,實行專家與社會公眾參與相結合的評審制度。提升勘察設計水平,嚴格審查制度,確保工程設計質量。

(十四)彰顯歷史文化特色

注重港口文化、商埠文化、河海文化和工業文化的挖掘和展示,在規劃編制和建筑設計中融入歷史內涵,展現營口百年港城歷史遺產文化特色,助推營口打造有品質、有溫度、有活力、有靈魂的魅力城市。加強對歷史街區、歷史建筑、不可移動文物、市級重點保護建筑的重點保護,留存歷史遺跡,延續城市文脈,結合“老街”“老港”“老廠”,劃定歷史文化街區,完善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通過歷史建筑活化利用、舊廠房改造公共空間、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等措施,引入創意、設計、文化產業,加強傳統文化和現代功能的融合。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和聯動機制,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和建設管理制度,在完成歷史建筑普查和建檔的基礎上,多部門協同實施對歷史文化遺產的評估、保護和管理。

(十五)推進城市更新改造

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落實《營口市城市更新管理辦法》,全力推進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廢舊廠區、港區盤活利用,推進老城區功能更新完善與活力激發,促進留白留璞增綠,建設創新、綠色、智慧、低碳的高品質城市。各級城市更新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明確城市更新目標、功能結構、規劃布局、實施方式、保障措施、技術標準等內容。實施城市修補、生態修復,推進城市有機更新,成片區、有步驟地推進老舊社區綜合整治,維護傳統特色建筑外觀,完善配套服務和基礎設施,提高居住水平。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十六)發展田園都市和鄉村旅游

基于山、水、林、田、湖等生態資源,充分發揮“藍綠本底”生態優勢,勾畫詩意農田景觀,高水平打造田園都市和美麗鄉村風貌。依托綠道資源,優化城市綠地布局,打造城市復合廊道,將生態要素引入市區,實現城市內外綠地、水系連接貫通。描繪城水相依、人水相親的和諧畫卷。開展郊野單元和城市綠道系統規劃研究,建設濱水跑道、生態騎行道系統和城市近郊休閑空間,積極營造慢行、舒適、親近自然的生活環境。突出溫泉康養、濱海游樂、鄉村生態、商埠文化等文化旅游特色,打響“河海泉城、休閑營口”的文化旅游名片。優化文化旅游產業布局,打造“兩核、三帶、四組團的發展格局”。

五、營造宜居環境,持續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

(十七)健全公共服務設施

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開展公共服務設施評價及布局專項規劃,科學合理的確定全市各類公共服務設施配建類型、配建標準和建設目標。構建“15分鐘生活圈”,建立以社區級設施為基礎,市、區級設施銜接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網絡體系,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向農村、基層延伸和傾斜,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全面完善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商業、社會福利等,以及社區級養老、醫療衛生、文化服務等設施配套建設,大力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扎實做實“品質養老”,打造功能完備、集約共享、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務設施布局體系,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提高住宅小區內綠量,使市民在家門口能夠見到綠地、親近綠地,城市公園原則上免費向全民開放。

(十八)打造高品質城市公共空間

高質量設計和高水平整治城市公共空間,全面增強城市顏值。開展老城區街路整治,優化街路景觀和配套設施,整治停車亂象,開展治理濱水岸線、濱海岸線景觀設計,把營口這座河海濱城的“根”與“魂”貫穿于濱水空間建設全過程。營口城區構建“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口袋公園”三級公園體系,新建綜合公園,挖潛布局30個口袋公園。嚴格門頭牌匾設計標準,強化城市戶外廣告審批管理。清理整治建筑物立面、樓頂違規加建設施和大型廣告,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建筑形象。有序推進架空線纜入地,凈化美化各類線纜箱體,治理廢棄線桿,推行多桿合一。推動地上地下空間的復合利用和安全使用管理,實現多種交通互聯互通。

(十九)構建新時代空間治理體系

聚焦為民、便民、安民,切實推進社區建設,優化調整社區規模,提升社區服務能力,推進“兩鄰”社區建設。以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效傳導系統為支撐,劃定多級空間治理單元,統籌規劃控制單元與行政管理、社區治理層級的空間事權范圍動態對應關系,逐層落實主體功能區要求,并建立基層單元內居民對規劃的參與反饋機制,實現空間治理的有效落實,要素資源的更高效配置,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推進現代化治理體系的建設。健全社區治理組織架構,完善社區治理運行機制,構建社區治理新格局,優化社區居民“生活圈”,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加裝電梯、無障礙改造,完善綠化、照明、體育健身等配套設施,加強公共衛生、養老、托育、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建設,補齊社區服務短板,打造完整社區。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建設項目規劃管理,依法辦理規劃和建設審批手續。

(二十)大力推進棚改安居

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為主保障困難群體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場為主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鼓勵貨幣化補償和異地安置,研究制定更多優惠政策,通過組織房產大集等活動,為居民選擇購買適宜商品房提供便利服務。著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加大老舊小區改造力度,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

(二十一)推進排水防澇和水環境治理

科學編制城市市政設施專項規劃,促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城市地下管廊工程規劃、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等相互銜接,全面提升雨污分流能力,完善城市排水管網、調蓄池、排澇泵站、行泄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排水設施養護,建設預警平臺和應急設施。積極推動遼河流域綜合整治,建立遼河流域大數據管理中心。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保障飲用水安全,加強對近岸海域的水質保護,進一步提高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強化工業聚集區和城鎮生活水污染處理,支持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落實沙河、熊岳河、大旱河等流域河的水污染防治,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到2025年,確保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消滅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二十二)加強大氣和垃圾綜合治理

提升綠色能源、新能源的使用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推進工業污染綜合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深入開展大石橋鎂礦專項整治、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加強防治機動車船污染,整治城市揚塵,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城市大氣污染治理,調整優化城市經濟結構,加大對重點企業的廢氣排放監測和監管力度,全面推進整治工作,依法取締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或污染嚴重且治理無望的項目,對符合產業政策但達不到環境管理要求的項目限期整改。推進垃圾分類,倡導綠色生活,提升城鄉垃圾綜合整治能力,針對各種固體廢物采取更加安全環保的處理方式。加快建設礦山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的安全處置設施,加快進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站的選址和建設工作。深入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處理、清潔整潔和美化綠化、禽畜養殖及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專項行動。

六、提升建設水平,全力打造精品優質工程

(二十三)強化責任落實,提升建設工程質量

完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全面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責任及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等制度。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推進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全面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動新技術應用,創建新技術示范工程,提升建筑設計水平,爭創優質工程。

(二十四)加強建筑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建設安全

實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風險管理,重點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橋梁、建筑幕墻、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鐵)、地下管線等工程運行使用的安全監管,做好質量安全鑒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預警及應急控制機制。加強新建建筑選址安全審查,強化安全監督機構作用,從源頭上保障建筑安全。強化安全監督機構作用,抓好重大風險源防控,加大對安全生產隱患、事故的處置力度,實現聯動處罰。建立健全全覆蓋、經常性的質量安全培訓制度,全面提高監管人員、參建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水平。全面排查城市老舊建筑安全隱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嚴防發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十五)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政策法規及標準,加強綠色建材的推廣使用。推進建筑能效提升,推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落實《營口市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以政府投資項目作為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帶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發展。培育、壯大一批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促進綠色建材產業與裝配式建筑的交流,推動綠色建筑技術研發、創新及產業合作。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和全裝修住房,應用綠色裝飾材料,提升裝飾裝修產業化水平。

(二十六)推進節能城市建設

全面推進區域熱電聯產、政府機構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工程,實施供熱設施提質改造,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新建住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供熱計量,既有住宅逐步安裝供熱計量。嚴格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抓好高耗能行業能耗管控,推進行業能效水平提升,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強化節能技術支持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節能技術示范推廣應用,開展全民節能行動。

七、完善基礎設施,增強城市支撐保障能力

(二十七)建設港鐵聯運樞紐

推動多式聯運樞紐建設,完善以港口為中心,鲅魚圈港前物流、蓋州農副產品、大石橋礦產品、老邊鋼鐵及原(燃)材料等共同發展的現代物流布局,建設綜合型、具有極強集散輻射能力的現代物流中心。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構建以“干線運輸+區域分撥”為核心的多式聯運、甩掛運輸、共同配送等物流運作和業務組織模式,打造成為國內“大循環”重要樞紐和國內國際“雙循環”重要節點。推進港產城融合發展,暢通以營口港為骨干的海陸大通道,以開放合作為重點,推進海鐵聯運量穩定增長,打造“北糧南運”重要樞紐節點城市。

(二十八)優化街區路網,完善靜態交通

完善城市道路網絡系統,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提高路網密度,完善道路骨架,暢通道路微循環。加強街區的規劃和建設,分梯級明確新建街區面積,推動發展開放便捷、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疏通城市脈絡,打通各類“斷頭路”,形成完整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促進城市交通資源合理配置,加強自行車道和步行道系統建設,倡導綠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車設施,鼓勵社會參與,放寬市場準入,發展“共享汽車”“共享停車位”,建設“智慧交通”系統,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

(二十九)優先發展公共交通

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為突破口,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加強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促進不同運輸方式和城市內外交通之間的順暢銜接、便捷換乘。擴大公共交通專用道的覆蓋范圍。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增強公共交通運力。加快建設換乘樞紐、停保場、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設施,制定新建大型小區配套建設公交基礎設施標準,積極推進充換電站(樁)、加氣站建設。

(三十)推進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認真總結推廣試點城市經驗,逐步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各類管線敷設,綜合利用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率先在城市新區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在老城區改造過程中逐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凡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各類管線必須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結合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快推進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氣、供熱、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優先改造急險部分。完善管理制度,確保管廊正常運行。

(三十一)加快公用設施改造

合理利用水資源,加強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加快水廠、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加強水質檢測能力,完善供水行業應急體系,供水水質要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保障飲用水安全。積極推進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加大燃氣違章占壓清理力度,開展安全隱患治理和安全使用宣傳。推進供熱設施設備建設和改造,推行智能化、信息化、安全生產標準化供熱工程,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積極推廣和應用清潔能源供熱,推進供熱計量,逐步實施按計量收費。加強垃圾綜合治理,建立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三十二)切實保障城市安全

增強城市應對突發災害的能力,建設韌性城市。提高城市綜合防災和安全設施建設配置標準,加大建設投入力度,加強設施運行管理。建立城市備用飲用水水源地,強化水源地保護和供水安全。加強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隊伍建設,確保城市小區及公共建筑的消防車通道順暢,提升消防安全防范和火災救援能力。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澇、消防、交通、應對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統,加強城市防災避難場所建設,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加強城市安全監管,建立專業化、職業化的應急救援隊伍,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

八、創新治理方式,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三十三)改革城市管理體制

推進城市管理機構改革,創新城市治理體制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行政部門管理事權,科學界定市區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分工,理順各部門職責分工,完善城市管理格局。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推進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能,做好城市管理與執法機構的有效銜接,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和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加強城市管理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理順建設管理職責界定不清、行業分割等問題,積極推動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

(三十四)完善城市治理機制

建立依法治理城市的機制,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規規章制度,加強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化管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工改系統業務協同平臺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用地審批效率,積極服務市場主體和項目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地上地下建設項目審核“模塊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市、區、街道、社區的管理服務責任,健全城市基層治理機制,創新多元治理方式,提升社區治理水平,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深入踐行“兩鄰”理念、構筑鄰里美好生活共同體的積極作用,增強社區服務功能,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相結合的“多元共治”良性互動局面,推進基層治理實現新突破。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促進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養和社會風尚。完善市民行為規范,增強市民法治意識,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增強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能力,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促進城市共治共享。

(三十五)提升城市智慧治理效能

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體系智能化建設,加快數字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完善5G、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地下空間開發等新型基礎設施,發揮“新基建”的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引領性。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現代化治理方式的深度融合,發展智慧城市,完善數字經濟治理,優化城市資源管理和服務效能,改善市民生活質量,探索一條數字治理有序高效、數字生活美好便捷、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營口興業之路。探索智慧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持續完善“大數據+政務服務”智能化管理模式。到2025年,重要功能區實現5G網絡全覆蓋。拓展數字營口應用場景,以“數據驅動、智慧引領”為核心理念,將現有的教育、醫療、城管、社區、環衛、電商、應急管理、智慧河長等各類數據資源整合到智慧城市大數據中心,建設智慧城市運行監測評價及可視化展現平臺,實現智能化管理,提高政府科學決策水平,建立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的城市管理系統。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強化大數據應用平臺,培育數字經濟新模式,支持構建公共服務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使經濟社會問題得到及時發現、綜合運算,以智慧治理平臺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

九、強化保障措施,全力推動工作落地落實

(三十六)加強組織協調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各級黨委、政府要總攬全局,統籌兼顧,定期研究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責任,加強與中央、省有關部門對接,加大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開城市工作會議,建立城市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十七)落實工作責任,推進規劃實施

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規定,確定本地區城市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突破重點難點問題。制訂營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施方案,明確總體規劃實施的階段目標、階段重點和階段步驟,建立總體規劃實施責任分解機制。滾動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完善實施性規劃體系,統籌各建設部門和單位、各區的建設項目計劃、城建資金計劃,確保各部門和單位、各區建設步調一致,使城市建設時刻保持人、地、房和設施的匹配與協調。建立規劃實施動態評估與自動預警機制,加強城市發展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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